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系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本刊1999年7月28日讯 为了落实1999年 6月30日国家经贸委关于调整“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系统”的通知,研究如何开展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999年7月28日在北京召开了首次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系统工作会议,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局长、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闪淳昌,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副局长、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杨富,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监督一处处长、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杨又明、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规划发展司助理巡视员、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万世波,以及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成员崔慕皛、吴苏江、李正钰、朱澄雯和上海、吉林、沈阳、济南、青岛、株洲、大连7 个(天津缺席)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的负责人参加了今天的会议。

     会议由指挥中心办公室杨富主任主持。首先由崔慕皛同志宣读了国家经贸委关于将原“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系统”调整为“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系统”的决定。接着,原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万世波介绍了自1996年成立“应急救援系统”以来,该系统在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并成功地参与了数百次化学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同时指出,原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也存在覆盖面不广、自身建设需要加强等问题。这次更名为“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系统”是该系统进一步发展的一次机遇,希望大家做好自身建设和培训工作,更好地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服务。

    会上闪淳昌局长对原系统发挥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新的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大家做好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目前我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现状和发展进行调查和分析,为进一步发展作准备,要求各中心建立一个紧密的网络系统,做好宣传工作。

     各中心在会上汇报了近几年内所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与会代表就“应急救援系统”存在的必要性、今后工作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发表了很好的意见。

    最后,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杨富副局长作总结,表示会后办公室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审议各地方中心成员名单,条件成熟可扩大应急救援系统的覆盖面,要开展好调研工作,制订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系统工作规则,解决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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