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7798-87

     铬酐、铬酸、铬酸盐及重铬酸盐等六价铬化合物引起的鼻部损害称为铬鼻病。
 1  诊断原则
     根据密切接触六价铬化合物的职业史和有关的临床表现,排除其他原因所致
 鼻部损害,结合作业环境劳动卫生学调查结果,方可诊断。
 2  诊断标准
     铬鼻病患者可有流涕、鼻塞、鼻衄、鼻干燥、鼻灼痛、嗅觉减退等症状,及
 鼻粘膜充血、肿胀、干燥或萎缩等体征。凡有以下鼻部体征之一者,即可诊断为
 铬鼻病。
     a. 鼻中隔粘膜糜烂,少数情况下为鼻甲粘膜糜烂;
     b. 鼻中隔粘膜溃疡;
     c. 鼻中隔软骨部穿孔。
 3  治疗原则
     以对症治疗为主。局部可应用硫代硫酸纳溶液或溶菌酶制剂;对鼻中隔穿孔
 患者,必要时可施行鼻中隔修补术。
 4  劳动能力鉴定
 4.1 鼻粘膜糜烂较重患者,可暂时脱离铬作业。
 4.2 鼻粘膜溃疡患者应暂时脱离铬作业,久治不愈者可考虑调离铬作业。
 4.3 凡出现鼻中隔穿孔,应调离铬作业。
 5  健康检查的要求
 5.1 铬作业工人就业前体检应作耳鼻咽喉科检查, 注意皮肤病史。
 5.2 铬作业工人应每半年作耳鼻咽喉专科检查一次。
 6  职业禁忌证
     a. 严重的慢性鼻炎、副鼻窦炎、萎缩性鼻炎及显著的鼻中隔偏曲;
     b. 严重的湿疹和皮炎。
 附录A  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 (参考件)
 A1 本标准只适用于由六价铬化合物引起的职业性鼻部损害。铬对皮肤损害可参
 照GB 7804- 87《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处理。
 A2 鼻中隔穿孔也可由氟盐、食盐、五氧化二钒等引起,或因梅毒、结核、外伤等
 原因发生,故诊断时应结合就业前体检资料、患者毒物接触史和作业环境调查进
 行鉴别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