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生物材料作毒物检验时的注意事项

   在收集血和尿等生物材料作毒物检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容器的选择和清洗
     收集血、尿等用的容器要不易吸附毒物和具有较高的耐腐蚀性,一般可用硬
 质玻璃或聚乙烯瓶或管。容器要经过严格清洗和处理,使之不受被测毒物的污染。
 采血的注射器和针头最好使用一次性的商品。在采集作金属分析时,尽可能用塑
 料针头。如有条件,在采血前应对注射器、针头和抗凝剂等作空白试验,选择空
 白低而能满足检验要求的采血用品。此外,容器应带盖或塞,以防洒漏、发挥和
 污染。
 2.  采样
     由于急性中毒或怀疑急性中毒患者一般发病较急,病情较重,因此,宜根据
 所接触毒物的理化性质和代谢,及早收集血、尿和呕吐物等样品送检。需血量在
 0.1ml以下时,可采集耳垂血或指血;需血量在0.5ml以上时,往往从肘部静脉采
 血。采血前,先将采血部位的皮肤清洗消毒。在检验微量金属毒物时,应先用0.1
 mol/L盐酸或硝酸清洗,再作常规处理。尿样以收集一次尿最为方便和实用,需
 要时也可收集24小时尿。对某些排泄较快或很快代谢的毒物,应在中毒后24小时
 内留尿才有意义。急性一氧化碳和氨基甲酸酯杀虫剂中毒时碳氧血红蛋白和血液
 胆碱酯酶的测定,也必须在中毒的即刻采样检验对诊断和鉴别诊断才有帮助。
 3.  送检与保存
     采集后的样品应尽快送检,一则可及早明确病因、辅助诊断,二则可避免毒
 物挥发、氧化变质或吸附在容器上。如不能即刻送检,短期保存,可放在1~4℃
 冰箱内;长期保存,则可放在-20℃以下的低温冰箱中。尿样内有时可加适当防
 腐剂或加少量酸酸化,以延长保存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