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
| 第1项 易燃固体
本项化学品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质。 特性
对于易燃固体应特别注意粉尘爆炸! 第2项 自燃物品 本项化学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特性 燃烧性是自燃物品的主要特性 自燃物品在化学结构上无规律性,因此自燃物质就有各自不同的自燃特性: (1)黄磷性质活泼,极易氧化,燃点又特别低,一经暴露在空气中很快引起自燃。但黄磷不和水发生化学反应,所以通常放置在水中保存。另外黄磷本身极毒,其燃烧的产物五氧化二磷也为有毒物质,遇水还能生成剧毒的偏磷酸。所以遇有磷燃烧时,在扑救的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中毒。 2)二乙基锌、三乙基铝等有机金属化合物,不但在空气中能自燃,遇水还会强烈分解,产生易燃的氢气,引起燃烧爆炸。因此,储存和运输必须用充有惰性气体或特定的容器包装,失火时亦不可用水扑救。 据自燃物品的不同特性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3项 遇湿易燃物品 本项化学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遇湿易燃物质起火时, 严禁用水、酸碱泡沫、化学泡沫扑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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