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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劳工组织于90年6月讨论通过的第170号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和第177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就化学品的危险性鉴别与分类、登记注册、加贴安全标签、向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以及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等问题作出了基本规定;要求各成员国建立化学事故控制措施,建立相应的制度,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化学危害。 ● 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第十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了170号公约,中国政府向世界劳工组织正式作出承诺,使我国的化学品管理要与国际管理体系接轨,按照国际通用模式建立新型的化学品管理体系,促进化学品管理逐步国际化。为有效地贯彻实施170号公约,劳动部和化工部联合颁布了《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 我国现制订和颁布的有关化学品管理的主要法规和标准有: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 16483 - 2000)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 - 1999)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 - 92) ★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 6944 - 86)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 - 90)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5603 - 95) |